毕晓哲:不能让“试吃”礼品者逍遥法外

09.12.2013  12:00

  国资委12月6日通报查处了中粮集团所属中粮肉食公司公款以“试吃”为名送节礼的违纪行为。国资委通报显示,今年中秋节前,时任中粮肉食公司总经理江国金提议并决定将部分新产品送中粮集团有关人员“试吃”,办公室主任助理林强参与研究并具体办理,送出礼品113份,合计53788元。(12月7日新京报)

  在大力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当下,身为国企的中粮肉食公司可谓撞到了“枪口”上,该单位以“试吃”名义公开向相关人员和单位送礼,严重违法乱纪,对责任单位和送礼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实是必然。但令人遗憾的是,目前相关通报仅仅涉及送礼的中粮肉食公司以及提议并决定送礼的总经理、具体办理送礼事项的办公室主任助理林强,对于什么人和什么单位“收了礼”语焉不详。

  从常识和常理说,收礼者的责任一点也不比送礼者少。表面上收礼者属于“被动”,但实际上“被动”背后的真实心理是默许和配合,甚至并不排除有“挟权勒索”的成份。中粮肉食公司甘冒天下之大不韪、敢于顶风违纪,送的礼给了谁?哪个部门?哪个单位?定然不会是普通平民百姓,何尝见过哪个财大气粗的国企过年过节“发发善心”,主动给贫困市民、流浪者和最底层的农民工送礼的?查一查究竟送给了哪些人?其实,公众心知肚明,不外乎是该国企“有求于他”的人、部门或上级单位。这样的“送礼”,不过是带有迫于无奈的“”,是一个完全区别于正常人情交往的“利益输送”,是一个权力勾结或权钱勾结的送,收礼的单位和个人难辞其咎。

  什么人收了中粮肉食公司以“试吃”为名送的节礼,应该一并查实,一并严肃处理。“一个巴掌拍不响”,“苍蝇不盯无缝的蛋”,在一个以“试吃”名义掩盖的公款送礼事件之下,收礼者在某种性质上比送礼者更恶劣,给社会造成的影响更坏!没有收礼者和收礼单位的贪婪,又何来送礼者的猖獗?没有收礼者的暧昧心态和积极配合,又怎么能送成礼?完成违纪事实?此风不可长!送礼者必须严惩,但收礼者更应该严惩不贷。

  目前,整治“四风”以及落实中央相关纪律规定已涉及巩固期和深水区,需要的是各级真正贯彻落实而不是“打马虎眼”、搞明一套暗一套的把戏。然而,正人须先正已,要想真正落实好纪律禁令,必须由上自下做表率。中粮肉食公司的上级公司中粮集团做的如何?是不是能够做到坚决“不送礼、不收礼”?直接掌握各类审批、监管大权的企业管理部门做的如何?这些,才是让下级和下属单位打消送礼冲动的真正的“源头”。治标先治本,不解决“收礼者”想收礼的冲动,一切好的纪律规定必然“归零”。从这个意义上分析,不仅应该揪出送礼者,更应该同样严打“收礼”之人。“挂一漏万”,让收礼者逍遥法外,既不公平也会影响党纪政纪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