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各阶段“征集志愿”填报工作公告

14.07.2015  23:23

  2015年辽宁省普通类(文史、理工)本科提前批(除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外),本科第一批A、B段,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高职)院校批次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艺术类除本科第一批的其他录取批次,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考生可在各阶段填报“征集志愿”开始时间2小时前通过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网址为 http://gkzy.lnzsks.com )或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址为http://www.lnzsks.com)查询“征集志愿”计划情况。
  符合条件、不受志愿兼报限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正确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并点按确认后:如出现“您没有本次‘征集志愿’填报资格,不能进行登录”,说明不能填报 “征集志愿”),可在规定时间自愿填报“征集志愿”,参加“征集志愿”录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视为自动放弃。已经填报了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有关志愿、经审核符合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方可填报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征集志愿”。
  为顺利完成志愿填报,考生须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辽宁招生考试》杂志刊登的招生计划、我省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并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程序完成高考志愿填报。
  一、“征集志愿”志愿设置及志愿兼报有关限制
  (一)志愿设置
  本科提前批(除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外)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设一个有序的院校志愿和批次服从志愿(批次服从志愿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批次的所有学校,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下同),院校志愿中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专业服从志愿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校所有系科、专业,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下同)。
  本科第一批A、B和本科第二批次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均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本科第三批、专科(高职)批次安排两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本科第三批、专科(高职)批次的第一次“征集志愿”和第二次“征集志愿”,均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艺术类“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各批次设一个院校志愿和批次服从志愿,院校志愿中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征集志愿”采用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设3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二)志愿兼报有关限制及注意事项
  1、考生填报志愿时,理工类考生只能填报理工类的院校(专业),文史类考生只能填报文史类的院校(专业),艺术类考生既可填报艺术类的院校(专业)也可对应兼报普通类(文史或理工)的院校(专业),体育类考生既可填报体育类的院校(专业)也可对应兼报普通类(文史或理工)的院校(专业)。
  2、因录取时间重叠,有些志愿不能兼报,具体如下:
  (1)自主招生(艺特、试点学院、高水平运动队)志愿、普通类专科提前批志愿、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2)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志愿与本科第一批B段的沈阳农业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院校志愿不能兼报。
  (3)考生填报普通类本(专)科提前批志愿,不能兼报艺术类本科院校(专业)志愿及“征集志愿”、体育类本科第一批院校(专业)志愿。
  (4)考生填报艺术类本科院校(专业)志愿或体育类本科第一批院校(专业)志愿,不得兼报普通类本(专)科提前批志愿、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自主招生(艺特、试点学院、高水平运动队)志愿。
  (5)考生填报自主招生(艺特、试点学院、高水平运动队)志愿,不得兼报艺术类本科各批次志愿及“征集志愿”、体育类本科第一批院校(专业)志愿、普通类专科提前批志愿、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
  (6)考生填报艺术类专科志愿,不得兼报普通类本科第三批的“征集志愿”。
  (7)考生填报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志愿,不得兼报普通类本科第一批B段“征集志愿”。
  (8)考生填报普通类本科第二批志愿,不得兼报艺术类本科第三批的“征集志愿”。
  二、“征集志愿”计划有关说明
  “征集志愿”计划中,各院校(专业)的报考资格、语种、学制、学费和其它相关要求,请查阅《辽宁招生考试》杂志和各高校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填报“征集志愿”有关操作说明
  2015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各阶段“征集志愿”均采用网上填报的方式。
  (一)操作步骤
  1、考生须使用IE7、IE8或IE9浏览器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网址为: http://gkzy.lnzsks.com )。
  2、阅读考生须知、必读及网报操作手册等材料。
  3、输入考生号、密码、验证码,进入“征集志愿”填报系统(用户名、密码与原高考志愿网报时相同)。
  4、点按各批次右侧的“填报”按钮选择填报“征集志愿”的院校及专业志愿(填入院校、专业的代号)。
  5、看到系统提示“志愿保存成功”后,方可确认填报成功。确认填报是否成功,考生可选择“总览志愿”功能进行确认。
  6、查看、修改“征集志愿”信息。
  7、最终确认保存本人志愿信息(最终确认保存后将不可再修改志愿信息)。
  (二)密码管理注意事项
  1.考生须妥善设置和保管个人密码,以免因密码外泄导致志愿信息被非法篡改。在公共场所网报时,要注意密码和个人信息保护,以免泄露。因保管不善和使用不当产生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2.考生忘记了密码,须持准考证、身份证等身份证件到县(市、区)招考办办理重置密码。办理结束后,考生须当场确认重置密码是否成功并设置新密码。
  (三)特别提醒
  1.高考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将按照规定的各阶段 “征集志愿”填报时间准时开放和关闭,考生须按照有关操作流程,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完成“征集志愿”填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填报“征集志愿”,视为自愿放弃。
  2.考生应尽早确定志愿和完成网上填报志愿操作,避免因偶遇当地突发停电、网络故障等不可预知情况,影响顺利提交志愿,给自己造成无法按时提交网上填报志愿的严重后果。
  3.考生应认真填写每个志愿编号或选项,填写后仔细检查。在网上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前,考生可以随时登录系统,修改自己的志愿信息。
  4.考生每次登录系统填报完毕后,一定要选择保存并安全退出。考生“最终确认保存”后或网上填报时间截止后,考生在网上保存的志愿内容视为最终志愿,将不能再进行改动,考生须提前做好志愿最终确认保存。
  5.在高考“征集志愿”网报期间,除考生本人外,任何人均查询不到考生所报志愿信息。高考“征集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确认、填报,凡因他人代填、代报等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6.网上填报志愿过程中遇到问题时,请考生及时与县(市、区)联系。
  四、考生填报“征集志愿”的时间安排
  考生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填报有关阶段“征集志愿”。
  1、普通类
  (1)7月15日8:00-12:00,填报本科提前批次院校“征集志愿”
  (2)7月21日8:00-12:00,填报本科第一批A段院校“征集志愿”
  (3)7月27日8:00-12:00,填报本科第一批B段院校“征集志愿”
  (4)7月28日8:00—11:00,填报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征集志愿”
  (5)8月2日8:00-12:00,填报本科第二批院校“征集志愿”
  (6)8月7日8:00-12:00,填报本科第三批院校第一次“征集志愿”
  (7)8月9日8:00-12:00,填报本科第三批院校第二次“征集志愿”
  (8)8月14日8:00-12:00,填报专科(高职)院校第一次“征集志愿”
  (9)8月17日8:00-12:00,填报专科(高职)院校第二次“征集志愿”
  2、艺术类
  (1)7月21日8:00-12:00,填报艺术类本科第二批“征集志愿”
  (2)7月29日8:00-12:00,填报艺术类本科第三批“征集志愿”
  (3)8月8日8:00-12:00,填报艺术类专科批次“征集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