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跃金在省政协“推进民办教育改革与发展”专题对口协商座谈会上的讲话

21.06.2016  22:08

  同志们: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民办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树立公办、民办同等重要理念,坚持政府、社会、学校方方面面统筹推进,抓好民办教育这个利在千秋的重要工程。

  一是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民办学校是由出资人、董事、校长、教职工等组成的多元利益共同体,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有利于在所有者和管理者之间合理配置权力,公平分配利益以及明确各自职责,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要抓住国家正在研究修改《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机遇,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明确我省民办教育机构性质、明晰产权、创新办学模式。要坚持分类管理,按照营利性、非营利性等不同办学性质,实行差别政策及教师的同等待遇,既满足社会大众对教育的“普惠”要求,又供给差异化的、紧贴市场需求的教育资源。要坚持所有权和办学权分离,充分发挥董事会、理事会作为决策机构的重大作用,依法保障民办学校校长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独立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职权。要依法规范民办学校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指导和监管,健全民办教育保障措施。

  二是要加强民办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教师是民办学校教育教学的主体,是民办学校教育质量的保障。办好一所学校,必须拥有一支相对稳定、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教师队伍。由于种种原因,一些民办学校的教师福利和公办学校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优质教师流失严重。要切实增强民办学校教师主人翁意识,帮助解决职称、待遇、社保和自由流动等方面的问题,让教师真正把自己的发展与学校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成为民办学校发展稳定的核心竞争力。要从“民办”特点出发,以特色优势吸引优秀教师、优质生源和经费资源,促进持续发展。

  三是要提高民办学校办学质量。坚持以教师为主体,以课堂为主阵地,以课程为抓手,以活动为载体,引导民办学校教师牢固树立“质量第一,质量立身,质量立教,质量立校”意识,通过开展民办学校教学质量比武、教学开放日、同课异构、课堂文化共同体等活动,促进民办学校教学质量的提升,办学水平的提高。要制定公平、合理、科学的教学质量奖惩机制,把教学质量评估结果与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评优评先等挂钩,奖优惩劣。要敦促民办学校办学人加大教育投入,不断完善教育设施,同时要组织公办学校对民办学校进行一些教学设施的援助,提高教学设施的使用率,为教学质量的提升创造良好条件。要加强督导评估,严把教学质量关,适时对民办学校教学质量作出公正客观的评价,及时帮助民办学校总结经验,改进不足,确保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四是要抓好政策创新和政策落实。政府教育部门要从源头上加强制度设计,不断提升教育治理能力,营造公平环境,做好业务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要理顺体制机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创新机制方式,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教育。要完善管理服务体系,扩大民办学校在教育教学、招生、收费等方面的自主权。要保障民办与公办教育享受同等待遇,抓好土地、财政、税收和招生等相关政策的落实到位,努力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充满生机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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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