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发布“单独两孩”办证程序

01.03.2014  10:30

江西发布“单独两孩”办证程序

办理《再生一胎生育证》共分五个步骤

  2月28日,记者从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为方便群众办证,该委指导考核处日前发布了江西省单独两孩夫妇办理《再生一胎生育证》标准程序,江西省符合条件的单独家庭均可参照程序申请办证。

  记者获悉,程序共分五个步骤:

  1、领取表格。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或居委会领取《江西省生育服务证、再生一胎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女方为外省户籍的,可在男方户籍所在地领取表格。

  2、填表、公示、盖章。申请人如实填写表格并张贴照片后,将《申请表》送双方所在单位\(没有单位的送其户籍所在地村或居委会\)核实并张榜公示,公示无举报意见之后加盖公章。

  3、出具独生子女证明材料。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由其父母各自单位\(没有单位的由村或居委会和乡镇或街道计生办两级\)出具独生子女证明材料;独生子女父母户籍为外省或父母离异的,证明材料办理与上述相同。独生子女父母死亡的,证明材料由原单位或其生前户籍地出具。

  4、提交材料。将以下材料提交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或居委会审核(女方为外省户籍的,提交至男方户籍所在地)。材料包括:《申请表》,含单位\(没有单位的含村委会或居委会\)的意见和公章;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女方一寸照片2张;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父母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独生子女证明材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未办理或遗失的可不提供)。

  5、审批发证。村委会或居委会核实以上材料后,经乡镇或街道计生办审核,报女方户籍所在地(女方为外省户籍的,报男方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人口计生委,县\(市、区\)级人口计生委于20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理完毕,发放《再生一胎生育证》。(来源:信息日报 记者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