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办喜获“江西省直机关第十二届文明单位”称号

13.07.2016  16:10

      7月7日,中共江西省直机关文明委办公室下发《关于表彰省直机关第二届文明单位的决定》,我办被授予“江西省直机关第十二届文明单位”。 

      2015年以来,我办在省直机关文明委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提高机关干部职工文明素质为核心,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广泛深入地开展了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推动“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凝聚了正能量,提振了精气神。以文明单位创建为载体,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健康向上、生动活泼、富有意义的主题活动,营造了机关和谐的良好氛围,创新机关文化,打造团队精神,力促干部职工素质提高、作风转变和服务质量提升,在机关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得到了省直文明委的高度肯定。

      我办将以此次荣获“江西省直机关第十二届文明单位”称号为新的起点,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开拓进取、务实创新,保持外事侨务工作者良好的精神风貌,以更加坚定的政治素质、更加优良的工作作风、更加专注的业务精神,推动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实现“五年决战同步全面小康”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