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获2016年度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18.09.2017  18:58

近日,抚州市综治委下发了《关于表彰2016年度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先进县(区)和单位的决定》(抚综治委〔2017〕6号)文件,我校再次被评为“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2016年,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把综治工作作为学校的头等大事来抓,始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治”的综治工作原则,严格执行综治工作制度,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完善“三防”体系,狠抓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深入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了校园的安全稳定。

学校再次获得综治先进,是市委、市政府对我校综治工作的充分肯定与认可,我校将以此为契机,继续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全面强化学校综治工作,以扎实、有效的工作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