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学习《问责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

12.07.2017  22:11
   7月11日,景德镇市纪委机关党总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江西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董立新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了机关第一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董立新和支部党员一起,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实施办法》,并为大家就《实施办法》出台的背景和经过、有哪些特点、确定了哪些问责对象、规定了哪些问责情形、如何把握好政策界限、如何执行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随后,通过互动交流,大家围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实施办法”这一主题,联系工作实际交流学习心得体会。

  董立新强调,《实施办法》是我省推进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的重要法规性文件,释放出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市纪委机关的党员干部要带头抓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实施办法》的学习贯彻。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支部学习等形式,切实抓好学习宣传,使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能准确把握《实施办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贯彻执行,坚决把自己摆进去,充分发挥表率示范作用。要敢于较真碰硬,以敢问责、严问责、常问责的实际行动,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实施办法》落到实处。(景德镇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