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畅想消费优环境——写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

14.03.2015  10:45

  江西日报记者 刘芝毅

  “携手共治、畅想消费”是今年“3·15”消费主题,如今的消费观念、消费行为、消费方式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今年是新《消法》实施一周年。消费维权情况如何?有何新变化?3月15日起,《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将正式施行,消费者维权有了新武器。

  经营者违法成本更高

  记者了解到,2014年度,全省工商系统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70267件,比2013年的10971件下降了30%,这个数字折射出消费者的理性消费和维权方法带来的可喜变化。

  但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时有发生。2014年我省投诉热点是家用电器类投诉位居榜首,交通工具类投诉增幅最大,房屋及建材投诉呈上升趋势。

  从投诉领域的变化趋势看,互联网投诉比重有所上升。售后服务、虚假宣传、合同问题有所上升。

  “针对消费维权的新特点,《处罚办法》一大亮点是,向社会公示经营者处罚信息比处罚本身更具威慑力,提高了经营者违法成本。”省工商局消保部门负责人解答。

  过去,《消法》虽赋予了网购的消费者7天无理由退货权,但在实际操作中并不容易。令人欣慰的是,《处罚办法》规定如果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即使影响二次销售,消费者也有权退货,但此时的退货性质为法定退货,而非无理由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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