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拿什么保护你
鄱阳县鄱阳湖湿地公园
九江县东湖湿地上的候鸟
湿地,这片不设围墙的公园,拥有丰富多样的植物、清新的空气和珍稀野生动物,与森林、海洋并称地球三大生态系统,被誉为“地球之肾”。
目前我省湿地面积全国排名16位,湿地面积占国土面积比全国排名14位。全国湿地保护率为43.5%,而我省湿地保护率仅为36.4%。近年来,我省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但如何让“地球之肾”保持健康,如何让湖泊更美丽,江西仍面临很多“纠结”的难题。
禀赋:同纬度天然湿地江西较好
栈道柳林、荷塘野趣、睡莲朵朵,小桥流水、湖光潋滟、鸟语花香……徜徉在南昌市郊的艾溪湖湿地公园,美丽的自然风光,令人陶醉。这个由4.5平方公里水面与2500余亩土地一起构成自然、立体的森林湿地体系,成为城市的一个天然绿肺。
像这样的湿地,在我省每个城市都有。丰富的水资源和特殊的气候地理条件孕育了丰富的生物多样性,使我省成为同纬度地区极少数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保存完好的区域之一。
统计显示,目前我省有湿地91.01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5.45%,其中河流、湖泊、沼泽等天然湿地71.07万公顷,人工湿地19.94万公顷。湿地分布有野生高等植物969种,其中国家Ⅰ级和Ⅱ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25种;野生脊椎动物688种(含亚种),其中国家Ⅰ级和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40种。
省林业厅有关专家介绍,按国际《湿地公约》的分类系统,我省有23种类型的湿地,包括除咸水湖和荒原湿地的内陆湿地所有类型,其中天然湿地14种,人工湿地9种。
保护:湿地景观成生态新名片
从世界湿地保护建设的经验看,凡是湿地,向来有三大功能,一是生态保护,二是生态教育,三是生态旅游。并不是一说到湿地,就是不可进入的。水清岸绿、鸟语花香、蛙鸣鱼翔、梅芳柿红、桃红柳绿、芦白桑青……美丽,是靠“养”出来的。正如孟子所言:“苟得其养,无物不长;苟失其养,无物不消”。
我省湿地资源丰富,湿地公园“星罗棋布”。从2007年开始,孔目江湿地公园成为首个“国字号”湿地公园后,便“多点开花”,至今国家级湿地公园“江西军团”名单已有18处,建成国家湿地公园2个、在建国家湿地公园16个、在建省级湿地公园47个,总面积达13.9万公顷。其中,江西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我国最早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的7块国际重要湿地之一,成为江西独有的生态品牌。
为保护好湿地资源,2012年5月1日,我省在全国率先为生态立法,制定实施了《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从法律层面加强了湿地保护,明确了湿地的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职责,保障了湿地建设的投入,把湿地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规范了湿地公园、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明确了建立湿地生态补偿制度,强化了对鄱阳湖湿地的保护和管理,增加了林业主管部门对占用、征收重要湿地和城区湿地的审批管理。
我省还建立了湿地保护综合协调小组,由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五河”源头、东江源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以及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柘林湖、仙女湖水质保护,安排鄱阳湖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综合治理工作经费,补助鄱阳湖长江江豚等3个水生生物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资金。省林业厅安排经费奖励国家级和省级湿地公园。对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施“点鸟奖湖”机制,让赶鸟的渔民成为护鸟的生力军,湖区越冬候鸟明显增加。
此外,我省各地还开展特色活动,每年利用世界湿地日、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时间节点,举行万人签名活动、环保书画比赛、观鸟大赛、鸟类和湿地摄影展等,发放湿地宣传卡片,扩大湿地保护的社会影响。
忧患:8.8万公顷湿地消失或退化
然而,随着城市快速发展、水资源的过度利用,我省的湿地正在慢慢消失、退化。湿地功能退化和消失不如突发的灾难那样引人注目,但这一切倘若被忽略,或许就是生态灾难的前兆。
南昌市碟子湖和黄家湖曾为同一水系,面积分别为9.53公顷、65.39公顷,与赣江相通。但2013年以来,碟子湖因周边工地非法侵占湿地,倾倒工程淤泥,致使水源被截断,湖面消退干涸。记者实地察看,发现碟子湖大道以西、靠近新建县一侧已被开发侵占。黄家湖受周边开发商非法填埋,湖面大幅萎缩。
与南昌一样,九江赛城湖和瑞昌市赤湖也存在填湖造地、违法占用湿地的问题。2011年至2012年,瑞昌市、九江县、共青城市为了搞开发建设,分别撤销在城郊建立的赤湖、赛城湖和南湖3个县级自然保护区,其中赤湖、赛城湖保护区面积分别达5300公顷、4400公顷,候鸟等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状况恶化。
更令人担忧的是,鄱阳湖和“五河”等重要湿地的局部地段水质污染严重,富营养化加剧。鄱阳湖滩涂草洲植被缩小,湖底趋于沙化,鱼类索饵场、产卵场、越冬场以及洄游通道被破坏,亲鱼失去了“产房”,鱼类、贝类等生物资源衰减,一些重要洄游性鱼类濒临灭绝,江豚等珍稀濒危物种受到人为活动威胁,有的湿地正成为“一潭死水”、“一湖污水”。
人类对湿地资源变本加厉的掠夺,加之近年来的持续干旱,已使大片湿地因缺水而成为旱地。一直以来,鄱阳湖周边的村庄就在与湿地鸟类“争水”,湿地最终形成了“人进——地退——鹤走——人穷”的恶性循环。
2005年,我省以100公顷起点调查湿地面积为99.8万公顷,2012年以8公顷起点调查湿地面积为91.01万公顷。消失的8.8万公顷湿地,相当一部分是城市规划区内的湿地。
探因:排污和过度开发等成主要威胁
湿地保护意识不强、重经济发展轻湿地保护、向湿地排放各类污水、过度开发缺乏有效管理……
在调查中,记者了解到,有的地方和领导干部湿地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只顾向湿地索取,而漠视湿地极端重要的生态和社会价值。有的地方政府及部门认为湿地是荒地,可以任意使用、占用,随意改变其天然属性及用途。一些地方为追求短期、局部经济利益,填埋湿地,盲目围湖垦殖、围堤养殖种植。一些地方建城镇和搞工业开发仍然填埋湿地,甚至以湿地为代价招商引资,城区湿地日渐被破坏、侵蚀,出现了政府带头违反条例、破坏湿地的“怪象”。
省林业厅副厅长詹春森介绍,《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明确规定了应当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的五种类型,但条例施行后我省没有新建一处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加强对湿地生态系统的严格保护,而现有湿地自然保护区不少是批而不建、建而不管、管而无力。
据了解,我省各设区市、县(市、区)均未建立相应的综合协调机制。全省仅有九江、景德镇、上饶3个设区市和永修、星子、赣县、南丰等县成立了专职湿地保护管理机构,其余市县湿地保护工作(包括湿地自然保护区)均由野保站或林政股兼管。各类机构普遍存在人员不足、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省级湿地保护经费仅纳入省林业主管部门预算,尚未纳入省级财政预算;市县湿地保护经费仅九江、景德镇、鹰潭市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且分别只有每年10万元、5万元和3万元,不足部分依靠林业部门在其他经费中列支。
记者在调研采访中还了解到,全省湿地保护监测设备基本缺乏,不少地方管护工作“巡护靠眼,通讯靠喊,执法靠赶”。湿地保护基础研究薄弱,监测技术落后,缺乏对湿地生态变化情况的监测。
警醒:政府应划“生态红线”
有人的地方,就会有污染。在国外,湿地保护大多禁止人为干预。在“进”与“退”之间,在保护和利用之间,实际上可以寻求一个最大公约数、最佳平衡点,实现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保护湿地,各级政府责无旁贷。”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周容兴说,各级政府要正确处理好城市建设与湿地保护的关系,应尽快查清城区湿地资源情况,建立城区湿地档案和地图数据库,实施分级分类管理。他建议将城区8公顷以上的湿地纳入省重要湿地保护;5至8公顷的纳入设区市级重点保护;2至5公顷的纳入县级重点保护;2公顷以下的也要切实加强保护。
“我们可以依据全省湿地资源调查数据,划定湿地生态红线,定期向社会公布其执行和评价结果。”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涂龙峰表示,可以实施湿地公园和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双轮驱动”,抢抓建设湿地自然保护区;依据省第一批重要湿地名录做好湿地保护计划,抓紧起草第二批名录,把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作为重要湿地保护的重中之重。
2006年至2014年,我省共向国家申报并获批湿地保护项目35个,其中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8个,中央财政湿地补助项目27个,总投资1.93亿元,中央财政投资1.42亿元。特别是今年,国家对湿地保护的投入有大幅增加,我省争取到国家湿地项目12个,获中央资金7168万元。其中,鄱阳湖国际重要湿地生态补偿项目就获中央财政资金3000万元;永修、鄱阳和新建县等3个县分获全国湿地保护先进县,每个县获奖励资金500万元,专项用于湿地保护。
展望:让湿地青春永驻
值得欣慰的是,今年9月23日至25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省湿地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和有关决议草案,这将督促我省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
如何让湿地“休养生息”,不少省人大代表还给出了建议:探索推进湿地生态补偿工作,对湿地资源所有者、使用者合法权益因保护湿地受到损害的,给予适当补偿;努力消化渔船存量,降低捕捞强度;实施渔民转产转业工程,使洗脚上岸渔民生产生活有保障和来源;实行奖励机制,提高群众保护湿地和生物多样性的积极性;加强城区湿地老污染治理和新污染防治,因地制宜开展生态修复;提倡自然和近自然护岸,确保城区湿地水系畅通、水生态系统完整、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有效维护……
碧水穿城过,人在画中游。根据目标规划,我省将力争到2020年,形成覆盖全省重要湿地区域、多种管护形式相结合的湿地保护体系,全省50%以上的自然湿地、75%的重要湿地得到有效保护,湿地面积不断萎缩和功能逐步退化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湿地生态环境有明显好转。
这预示着,湿地保护发展的“满池春水”必将碧波荡漾。(记者魏星 杨继红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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