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漯河中院副院长贷款不还获处分 被建议免职
21.05.2014 11:24
本文来源: 人民网
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晔(来源:央视视频截图)
信用社工作人员在给王晔打电话。(来源:央视视频截图)
·组图:央视曝光河南漯河中院副院长欠贷65万十年不还 称对方起诉也赢不了
人民网北京5月20日电 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消息,针对媒体有关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晔拖欠贷款的报道,河南省高院今日表示,调查查明其拖欠贷款属实,决定给予王晔行政记大过处分,同时建议漯河市委、漯河市人大常委会按照法定程序免去王晔漯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职务。
近日,中央电视台报道了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晔拖欠临颍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本金65万元十年未还。此外报道还称,在当地欠账的不仅这一人,临颍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统计,仅仅在临颍县就有13000多人拖欠信用社贷款逾期不还,由此形成的不良贷款超12亿元。
河南高院表示,媒体报道王晔拖欠贷款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监察局、漯河市纪委、漯河中院纪检组对此事进行了认真调查。
经查,央视曝光王晔拖欠贷款属实,王晔已于5月17日下午归还全部贷款和利息。河南省高院认为,王晔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在借取农信社贷款后不仅拒不偿还,还发表失信言论,严重违反基本道德准则和法官职业操守,严重损害人民法院形象,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
根据有关规定,省高院决定给予王晔行政记大过处分,同时建议漯河市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建议漯河市委、漯河市人大常委会按照法定程序免去王晔漯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职务。漯河市委、市纪委支持省高院对王晔的处理决定和建议。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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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5.2014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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