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出事谁该担责? 南昌一市民患上“电梯恐惧症”

09.08.2015  11:58
原标题:电梯出事谁该担责?

  这段时间,频频出现电梯吃人事件,让人不由感到心慌慌。

  就在今年6月,南昌市上海路一居民小区居民李女士8岁的儿子乘坐电梯回家被困在电梯数小时,虽然没出大事,但至今小孩宁愿爬楼都不敢坐电梯。李女士认为儿子是被吓出了“电梯恐惧症”,找物业试图讨个说法,但物业除了一句“抱歉”,拒绝了索赔要求。

  那么,频频上演的电梯惊魂甚至吃人事件,究竟该谁来承担责任,物业、电梯保养方,还是商家?

   被困电梯吓出“电梯恐惧症

  李女士告诉记者,今年6月底,她8岁的儿子放学回家,却在小区电梯里被困。

  “物业赶来施救,花了3个多小时,我儿子被吓得脸色苍白,出电梯时浑身都在颤抖。”李女士告诉记者,当时解救出来后她只顾安抚小孩,没有找物业讨说法。然而,几天后,儿子放学后回家都气喘吁吁,一问才得知,自从上次发生电梯事件后,儿子已经不敢再坐电梯,宁愿爬楼,这12楼上来,才累得气喘吁吁。

  “发现儿子被吓出了后遗症后,我才找物业讨说法,但物业就是一句‘抱歉’,别的不谈。”李女士告诉记者,物业方面认为小区的电梯有专业公司进行保养,出现电梯故障,业主可以找电梯保养方讨要赔偿。

  “我在网上搜索,发现在全国各地,居民在小区内乘坐电梯时发生故障的情况特别多,很多物业公司也不愿承担责任,一些业主也不知道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责任。”李女士说道。

   物业、保养方、商家难推责

  “发生电梯安全事故,物业、电梯维护保养方、公共场所经营管理方三方均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居民小区发生的电梯事故,常由物业、电梯维护保养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电梯事故的发生,经营管理方也需承担一定责任。”南昌法官胡晓玲认为,电梯事故主要原因包括,维修、养护过程中不按规定操作;电梯的管理人员对电梯的日常管理不到位,疏于维护或者超负荷运作,甚至在安全隐患出现时不能及时有效采取措施;电梯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涉事者自身有过错,例如儿童的监管人没有跟随儿童本人一起乘坐电梯等。

  “维修、养护人员如果在维修养护过程中未严格按照规定操作,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就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需追究刑事责任。与事故相关的商场、电梯维修养护公司、电梯生产厂家、质监部门等责任主体之间如何划分民事责任,应经司法鉴定确认事故发生原因。”南昌律师薛玉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