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上调因工致残津贴等定期待遇
30.05.2014 10:12
本文来源: 中国南昌
记者昨日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上调了因工致残人员伤残津贴等定期待遇,并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其中,一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60元;二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45元;三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30元;四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15元。
据了解,因工死亡职工亲属已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其配偶每人每月增加115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90元。如工亡职工有多个供养亲属的,其增加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超过288元/月。被确定为需要生活护理的因工致残职工,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不能自理三个档次,其生活护理费标准一律调整到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和30%。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享受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的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五级每人每月增加200元、六级每人每月增加175元的标准调整伤残津贴待遇,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高洁 记者 廖晓生)
本文来源: 中国南昌
30.05.2014 10:12
故
事
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出让网上拍卖公告
(赣国土资网交地[2018]XJ014号)
中国南昌
南昌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严查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电动自行车登记证和号牌行为的通告
为依法严惩伪造、变造、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电中国南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