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布居民天然气阶梯价格听证会意见采纳情况

02.12.2015  09:45

第三档气价调整为第一档的1.3倍

针对低收入群体的优惠政策由各地制定 全省不统一

  12月1日,省发改委发布全省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气价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采纳情况。记者发现,听证会上15条意见有半数被采纳,尤其是多数听证代表人提出的“适当提高第三档用气价格,拉大价差”意见。省发改委决定,为增加阶梯气价的实施效果,我省将第三档气价与第一档气价的比值从1.2倍提高至1.3倍。

  11月24日,全省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实施方案听证会召开。根据听证方案,我省将居民按月用气量划分三档,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其中第一档气价为当地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第二档气价为当地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1.1倍;第三档气价为当地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1.2倍。值得一提的是,针对第三档气价,省发改委已采纳民意并将方案进行微调,决定将第三档气价与第一档气价的比值从1.2倍提高至1.3倍。

  省发改委有关人士表示,实施阶梯气价后,我省将确保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水平不因实行阶梯价格而降低。对于燃气公司实行阶梯气价后增加的收入,省发改委规定应该建立机制,加强监管,公开透明。此外,建立阶梯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即今后我省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等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分档气量和气价,并完善机制。

  此外,根据听证会代表的意见,省发改委还提出居民用气价格及对低收入群体的价格优惠措施由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制定,并要求各地制定优惠措施,但目前全省统一明确具体优惠措施有困难。在阶梯气价实施后,省发改委将视情况统筹考虑,予以明确优惠措施。 (吴敏 记者 万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