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金融30条”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6.02.2014  10:38

支持民营企业发起设立或参与组建村镇银行

  记者昨日了解到,《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金融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出台,主要包括建设和完善金融体系,强化金融业扶持政策,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健全金融业发展保障等,将进一步推动我省构建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大力发展地方金融机构

  据了解,我省将在做实省金融控股集团,加快组建省级地方法人银行的基础上,引进战略投资者推进农信社(合作银行)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引进外资银行、全国性金融机构和有实力的企业增资扩股。

  支持符合条件的法人银行、省内大型企业(集团)尤其是民营企业发起设立或参与组建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财务公司、村镇银行,力争2018年实现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支持民间资本参股省内法人金融机构;支持省内融资租赁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商业银行设立社区支行、小微支行。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支持在重点或大型乡镇设立专业支农小额贷款公司,鼓励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增资扩股,探索设立分支机构、拓展业务范围、改制为村镇银行。开展民间资本管理服务公司、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试点,探索发展供应链金融、互联网金融。

  在此基础上,全省工业园区推广“财园信贷通”等信贷品种,支持农民合作社开展资金信用合作。加快推进“险资入赣”,建立统一的“险资入赣”项目库,扩大保险资金在我省的投资渠道,鼓励和引导保险资金来赣设立产业发展基金,投资建设基础设施项目、健康养老服务业。

   企业上市最高可获200万元补贴

  建立企业上市扶持制度,对拟上市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辅导备案、提交上市申请等分阶段进行补贴,总额最高可达200万元。对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及境外成功挂牌融资的企业,比照在沪深交易所上市优惠政策进行补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绿色通道”,对拟上市企业在股份制改造过程中涉及的产权、土地、税费等问题要依法简化手续,减免费用,给予政策支持。同时,大力发展普惠金融,鼓励基础工作好、条件成熟的县(市、区)设立中小企业融资续贷中心,解决小微企业临时资金周转困难。加大对农信社改革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帮助农信社减轻历史包袱。

   加快“信用江西”建设步伐

  记者还了解到,我省将加强对金融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在“赣鄱英才555工程”等人才工程中加大对金融人才支持力度,对于引进的海外、省外金融人才,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相关政策和待遇。改革地方金融机构高管人员选拔任用和薪酬制度,取消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行政级别,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记者 黄仕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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