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举行

25.07.2017  13:23

  7月24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在南昌举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鹿心社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史文清、周萌、朱虹、谢亦森、马志武、龚建华、冯桃莲,秘书长魏民和委员共54人出席会议。

  会议通过了议程和日程后,传达学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经验交流会以及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学习领会,高标准抓好贯彻落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张玉印作的关于《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谢德强作的关于《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和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张贻奏作的关于该条例修订草案的审查报告,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刘小华作的关于《景德镇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审查意见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吴晓军作的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省财政厅厅长胡强作的关于2016年省级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省审计厅厅长辜华荣作的关于201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周山印作的关于2016年省级决算的审查报告,省环境保护厅厅长陈小平作的关于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省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曹国庆作的关于我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情况的报告。

  会议提请审议了《江西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立法质量评价结果报告和人事任免议案等。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吴晓军,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葛晓燕,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铁流,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专门委员会成员,省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同志,设区市、省直管县(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