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闭会

26.07.2017  12:23
  

  江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7月26日在南昌闭会。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萌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虹、谢亦森、马志武、龚建华、冯桃莲,秘书长魏民出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景德镇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6年省级决算的决议》、《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罗慧芬辞去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和人事任免名单。

  周萌在闭会讲话中指出,新修订的《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既衔接了上位法的规定,又顺应了安全生产形势任务的新变化、新要求,将为全省安全生产秩序提供更好的法制保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法规的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景德镇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是景德镇市被赋予地方立法权后,报请审查批准的第一部实体性法规。景德镇市要认真贯彻实施,既要做好法规的宣传,使条例内容家喻户晓,又要抓紧制定配套措施,使条例真正为城市建设和老百姓生活发挥保障和促进作用。

  周萌说,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和常委会今年的工作安排,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16年省级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1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2016年省级决算。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普遍赞成这三个报告。委员们认为,今年以来,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精神,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加力增效,大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依法加强收入征管,着力保障民生等重点支出,全力支持扶贫攻坚,较好地完成了全年预算任务,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审议中,委员们还对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会后财经委和预算工委要及时整理归纳审议意见,连同相关委员会的调研报告,依法转请省政府研究处理。对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请省政府在年底前将整改落实情况和处理结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周萌说,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和我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情况的报告。审议中,委员们对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环保督查整改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中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委员们认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过程中坚持高位推进,真查真督,反馈问题整改取得积极进展,回应群众诉求及时到位。委员们对下一步整改充满信心。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方面,委员们认为,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有效维护了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同时就如何更好地做好相关工作,与会同志提出了一些很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会后,有关委员会要及时整理归纳审议意见,连同相关委员会的调研报告,依法转请省政府研究处理,并做好跟踪督办工作。

  周萌说,会议还审议了《江西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立法质量评价结果报告。委员们认为,这次立法质量评价工作,是贯彻落实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体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大局服务、更好发挥立法引领推动保障作用而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报告资料翔实,评价客观,分析严谨,普遍赞成这个报告。会后,法制委、法工委要抓紧整理审议意见连同报告一并转请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郑为文,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葛晓燕,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铁流和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专门委员会成员,省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同志,设区市、省直管县(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图、文:侯洁如、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