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督察组在新余九江萍乡反馈督察意见
根据省委、省政府安排,8月10日至11日,省第一、第二和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分赴新余市、九江市和萍乡市反馈督察意见。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省长郑为文出席督察反馈会并讲话。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吴龙强,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环保厅厅长陈小平出席督察反馈会。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副组长石晶、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屠永发、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刘定明分别在新余、九江、萍乡宣读督察反馈意见。
根据5月12日至6月4日开展的环境保护督察情况,我省三个环保督察组分别反馈了督察意见,既充分肯定了三市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保护工作决策部署的坚定态度、所做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主要成绩,又严肃认真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并提出了明确整改要求。
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新余市反馈督察意见
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新余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督察认为,近年来新余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在转变发展理念、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方面与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群众期盼仍有差距,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不相适应,一些突出环境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环境保护工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二是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不明显,部分区域呈逐年下降趋势;三是污染防治工作推进落实不够;四是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力度不够;五是环境基础设施欠账较多。督察反馈意见要求,新余市要多措并举解决环境突出问题,改善环境质量,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加速入河湖排污口整治,协商建立袁河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快备用水源地项目建设,推进重点企业实施提标改造工程,强化城市扬尘综合整治,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加快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加强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提升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体系,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高度重视解决污染扰民问题。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九江市反馈督察意见
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九江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督察认为,近年来,九江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在推动发展观的革命性转变、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方面与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群众期盼仍有差距,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不相适应,一些突出环境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环境保护工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二是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不明显,部分区域呈逐年下降趋势;三是污染防治工作有较大差距;四是破坏生态环境现象仍然存在;五是环境基础设施欠账大。督察要求,九江市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力度,统筹提升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完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加大对长江流域、鄱阳湖水域、修河流域非法码头、非法排口、非法采砂、侵占湿地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严控非金属矿开采,抓紧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对化工园区、畜禽养殖、饮用水源地及自然保护区违规建设项目加大整治力度,强化执法监督。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萍乡市反馈督察意见
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萍乡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督察认为,近年来萍乡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在转变发展理念、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方面与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群众期盼仍有差距,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不相适应,一些突出环境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环境保护工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二是环境质量未有效改善甚至部分区域呈逐年下降趋势;三是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力;四是自然保护区违规建设项目现象比较突出;五是环境基础设施薄弱。督察要求,萍乡市要突出强化环境标准、采取刚性措施深化大气污染治理,结合海绵城市试点,加快城镇污水管网和园区污水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统筹提升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体系,继续深入开展环境保护执法大检查,加大对工业园区污染、畜禽养殖污染、饮用水源地及自然保护区违规项目等问题整治力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省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省长郑为文在督察反馈会上讲话
郑为文出席新余、九江、萍乡三个设区市环保督察反馈会并讲话。他指出,当前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面临新的形势和更高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严峻性,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要加快转变理念,把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下决心治理环境污染。要立说立行整改,采取工程性措施,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坚决把问题整改到位。要加强日常监测执法,以高度重视的态度、标本兼治的举措,切实保护好赣鄱大地的青山绿水、巩固好江西的生态优势,为建设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作出新贡献。
省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吴龙强出席反馈会
省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环保厅厅长陈小平出席反馈会
督察要求,新余市、九江市、萍乡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正确处理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的关系,要完善党委政府负总责,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督察有力、严格问责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形成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工作强大合力。
督察明确,新余、九江、萍乡三个设区市委、市政府要根据《江西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梳理,将按有关规定向三个设区市委、市政府进行移交。
新余市委书记蒋斌、九江市委书记杨伟东、萍乡市委书记李小豹分别作表态发言。他们表示,对督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要求,将诚恳接受、虚心认领、照单全收、坚决整改。
督察反馈意见期间,郑为文一行还实地考察了新余市城市供水应急备用水源工程、萍乡格丰科技材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