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13.08.2014  02:41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8月12日南昌讯(记者 胡康林)日前南昌市规定,从今年8月起,该市所有非政府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开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所有基本药物实施零差率销售,且按照江西省招标采购的药品中标价采购,统一配送。

  据悉,在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期,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以适当配置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之外的药品(简称“非目录药品”),但应严格控制品种和金额数。非目录药品的品种、数量和销售额应符合当年度全市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目标,并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甲类)范围内选择,确因地方特殊疾病治疗必需的,也可从目录(乙类)中选择。

  为保障人民基本用药,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从今年8月起,在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基药制度的基础上,全市所有非政府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开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所有基本药物实施零差率销售。2014年基药销售占比达30%,2015年基药销售占比达50%,2016年基药销售占比达70%,到2017年实现与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药物制度并轨,所有药品实施零差率销售。

  所谓“零差率”药品就是选择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对常见病、多发病使用的基本药品,实行按药品进价销售,不再加价产生利润,让利给社区居民,利润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过去,药品从生产厂商到销售终端要经过众多中间环节层层加价,进入销售终端医院之后,国家允许医疗机构可以再加价15%销售给患者。而取消药品加价销售后,则“医药分家”,是化解患者看病贵的一种积极尝试。

  据南昌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雷强介绍,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药物按照江西省招标采购的药品中标价采购,统一配送,实行零差率销售。零差率销售补助根据标准要求由省、县(区)级财政按8:2的比例分担。“非目录药品”在基药实施初期,可按照15%的加价进行销售。此外,库存药品在2014年底以前全部清库。

  此外,南昌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还将开展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和基本诊疗路径试点工作,通过规范诊疗行为,建立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中心上下联动、分工协作、双向转诊机制,有效提升社区卫生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使广大城区居民不出社区就能得到比较好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逐步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成为群众看病就医的首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