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基本药物制度将覆盖社区 2017年所有药品实施零差率销售

13.08.2014  13:25

从今年8月起,南昌22所非政府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所有基本药物实施零差率销售,2014年基药销售占比达30%;2015年基药销售占比达50%;2016年基药销售占比达70%。到2017年实现与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药物制度并轨,所有药品实施零差率销售。

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南昌要求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药物按照江西省招标采购的药品中标价采购,实行零差率销售。“非目录药品”在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初期,可按照15%的加价进行销售,但必须在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实行网上集中招标采购,执行统一配送等有关政策和规定。

药费由卫生部门统收统支

南昌要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有药品费用由各城区卫生行政部门会计核算中心统收统支。在出现药品货款结算资金周转困难等情况时,各区财政部门可安排资金予以垫付,但垫付期限不超过一个月。

南昌要求各城区采取政府购买岗位的方式,落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人员的基本工资,原则上不低于南昌市最低工资标准。

基本药物制度将覆盖所有社区

据了解,南昌率先在全省非政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通过政府购买医疗卫生服务的有益探索,将使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全市每个街道社区,促进社区药品价格进一步得到合理有效控制,城乡居民基本用药负担进一步降低。

此外,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开展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和基本诊疗路径试点工作,逐步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成为群众看病就医的首选。(记者 淦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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