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级市年内将发布黑臭水名单 公布达标期限

17.04.2015  12:12

2013年11月23日,凉水河清淤工程开工。(资料图片)京华时报记者范继文摄

  15年内总体消除城市黑臭水

  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两年内基本消除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要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由住建部牵头,环保部、水利部、农业部等参与,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到2030年,全国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75%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