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都市报1月27日:江西下放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5A级景区门票价格管理权限

27.01.2015  12:49

  本报讯 江南都市报记者刘媛报道:1月26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我省将全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5A级景区门票价格以及景区内缆车、索道、游览观光车、船(竹筏)等价格下放至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

  据悉,对于今后新增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或5A级景区,其门票等价格由省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决定管理方式,原则上一律下放设区市管理。

  我省要求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门票价格以及景区内缆车、索道、游览观光车、船(竹筏)等价格时,必须严格遵守定价原则和实行价格听证,在充分考虑游览参观点的公共服务特性和社会承受能力以及周边同类景区价格水平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价格和调整幅度,并应在执行前书面告知省价格主管部门。价格听证一般消费者代表应不少于听证总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一,对以外地游人为主的景区,要保证一定比例的外地消费者代表参加,以确保听证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游览参观点门票原则上实行一票制,对游览参观点内必须实行重点保护性开放的特殊参观点,确需单独设置门票的,由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从严审批,不得变相提高门票价格。将普通门票和特殊门票或相邻门票合并成联票的,联票价格应低于各种门票之和。联票和普通门票应由游客自主选购,不得捆绑向游客强行销售。

   http://jiangxi.jxnews.com.cn/system/2015/01/27/01358865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