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网络诈骗“旺旺贷”诈骗六千余万 上万人被骗

23.03.2015  22:39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3月23日南昌讯(刘波 张悦 记者 陶望平)“旺旺贷”采取分红式网络投资诈骗超六千万,上万人被骗。记者23日从江西省公安厅获悉,当前一种新型网络诈骗——“分红式”网络投资诈骗在各地呈上升趋势,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切勿上当。

  2014年4月18日,江西抚州黎川县社平乡居民黄某平报案:其于当年3月22日在名叫“旺旺贷”( www.wangwangdai.com.cn )的网站上进行网络投资理财时被骗5449元。

  黄某平在该网站投资了5449元后不久,未等到每月分红后该网站就已经无法打开。黄某平发觉被骗,就试着与“旺旺贷”网络投资公司联系,但是却无法联系上。

    抚州市公安局经侦部门随即分析发现,“旺旺贷”网络投资公司有两种收益模式。一是定期分红模式,按照投资总额的1%每月分红一次。二是按照年化利率分成,根据受害人的投资总额,一个月期的年化利率为20%,二个月期的年化利率为22%,六个月期的年化利率为24% 。

  针对“旺旺贷”网络投资公司的“分红式”非法集资诈骗手法,抚州市公安局经侦部门随即展开研判,发现这种网络式的非法集资诈骗手法以极高的“分红式”回报为诱饵,每单的总额不高,只有区区的数千元。

  “不法分子采取这种低额度配单方式,降低投资门槛,吸引众多网民投入,此外,便于逃逸,方便更改网名继续行骗。”抚州市公安局经侦部门负责人表示,这种“短平快”的网络投资诈骗手法,借助网络平台,抛出“分红”诱饵,是目前“分红式”投资诈骗犯罪愈演愈烈的重大趋势。

  据介绍,黄某平被骗个案看似金额不大,但这种“分红式”投资诈骗手法覆盖了庞大的网络平台。抚州市公安局经侦部门通过研判获知,“旺旺贷”采取分红式网络投资诈骗金额已愈六千万之巨,被骗人数已超万人。

  据了解,该种新型的“分红式”网络投资诈骗以投资公司为载体,以定期分红为诱饵,诱惑广大网民投资,网民在投资初期往往能够得到丰厚的回报,待网民对其深信不疑,加大投资金额后,网站便销声匿迹。

  警方向记者表示,犯罪分子只要拥有源代码,就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随时封闭或开放网站。不法分子实施犯罪时大多为远程遥控作案,流动性大,活动范围广,流窜作案的可能性非常大,而且一旦成功作案犯罪分子就会立即销毁证据,关闭网站、更换QQ等网上联络工具、停用手机、停用银行账户等,侦破工作难度极大。

   六大类“分红式”诈骗手法:

  1、犯罪分子事先设立投资公司或个人投资网站,以集资投资,定期分红的优惠措施吸引广大网民。采取“先甜后苦”的方式,使投资者信以为真。部分投资者事先抱着试一试的心理投一小部分钱,投资公司也如期将钱打到投资者的账户,此举使得不少投资者对其真实性确信无疑。待投资者放心大胆大量投资或者介绍给亲戚朋友大量投资后,网站便毫无征兆的无法打开了,随后便销声匿迹。

  2、抛出“投资小、回报快”的诱饵,具有极大的吸引力。部分手中有余钱、“勇于投资”的网民极容易上当受骗。运用互联网平台,扰乱网民视线,诱使网民上当受骗。

  3、利用人际关系网,采取“传销拉人头”的方式投资诈骗。不法分子先让部分投资者尝到甜头,引诱这部分投资者主动为其宣传,从而“推介”更多的人(其中不乏自己的亲朋好友)加入,逐渐扩大投资者阵容,吸引更多的网民参与,非法集资敛财。

  4、“分红式”网络投资诈骗涉及面广量大,侵害对象不特定。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使社会上闲散资金大量增加;而目前社会投资渠道较少,大量资金滞留在群众手中,给这类犯罪活动提供了现实可能性。

  5、披上“合法”的外衣,设置高回报诱,具有很强的蒙蔽性和诱惑性。不法分子设立正规的投资公司或个人投资网站,将“回报率”定的很高,而且回报的周期很短,超高额的经济收益具有很强的诱惑性。一些网民缺乏法律观念和理性心态,幻想“一夜暴富”;也有少数人明知是投资陷阱,仍抱有侥幸心理,冒险参与;还有的人为了获取优厚“提成”,甘愿充当犯罪嫌疑人的“帮手”,结果害人害己,加之此类犯罪成本低,犯罪获利很大,运作简单,蔓延空间很大。

  6、利用的网络服务器大多是租借来的,服务器源头可以在境外,也可以在境内的任何一个地方,隐蔽性极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