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育兵:如何认识花木兰,还真是个问题?
喜剧演员贾玲近日摊上大事了,在东方卫视《欢乐喜剧人》节目《木兰从军》小品中,她身穿古装,嘴啃烧鸡走上舞台,将花木兰恶搞成贪吃不孝、胸无大志、怕死的傻大妞形象。节目播出后,中国木兰文化研究中心刊发公开信,要求贾玲及剧组公开道歉。
对于此次恶搞,有理解者,也有反对者。仅仅是就事论事,显然难以争出个高低。要评价此次事件,首先需要对花木兰有个准确定位。花木兰源自中国南北朝时代的一首叙事诗,由此可见,花木兰是一个文学艺术形象。艺术形象来源于生活,但显然是对生活进行了艺术加工和提炼。因此,即使历史上果真存在着一个花木兰,但显然的是这并不等同于艺术形象的花木兰。
既然是艺术形象,每个人就都可以有自己的解读。如同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如同对《红楼梦》的解读一样: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可以争论,但显然你不能用自己的解读否认别人的解读,公众自会根据自己的阅读经验和生活常识进行选择性认同。
不可否认,一些艺术形象已经深入生活,对于其中的正面形象,我们理应保持应有的尊重。但如果就此把艺术形象神圣化,格式化,容不得他人再创作,那就显然是强人所难了。更何况,一些艺术形象,本不等于生活原型,甚至与生活原型是大相径庭的。比如《铡美案》,其中的陈世美,据后来的研究者称,原本是一个清廉的好官,但作者为了泄私愤,硬是将他塑造成了一个忘情负义的东西。如此之下,又如何维持艺术形象的定论呢?同样的原因,谁又能否认,那些口口传诵的艺术形象,会不会原先很不堪呢?更进一步来说,在几千年的文化传统中,这样的艺术形象实是数不胜数的,如果每一个都要维护其神圣性,我们是不是太累了呢?
也有人把贾铃恶搞花木兰和有人恶搞邱少云、黄继光相比较,这其实是混淆概念。其一,花木兰是艺术形象,邱少云、黄继光是真实的英雄,二者本不可以相提并论;其二,还应有时代的界限。比如,在清代,你是不可以戏说乾隆的;但到民国,你是可以随意发便意见的。同样的,对于当代的英雄,保持应有的尊重,是时代的需要。因此,恶搞邱少云、黄继光有违时代价值;但对于花木兰来说,至少是不需要这样过分严肃对待的。
更须注意的是,所谓的中国木兰文化研究中心,究竟在研究什么,倒很值得让人纳闷。一个千年前的艺术形象,一则叙事诗,真不知这些人能研究出什么成果?如果是纯民间机构,权当找一个乐趣,无可非议;如果有官方资助,显然就需要追究是否乱用财政资金了。还需要明确的是,花木兰更不是所谓研究机构的私有财产,只允许他们作莫须有的研究,而却不允许他人作另类解读,这其实是对公共资源的独擅。
娱乐就是娱乐,如果始终要把娱乐上纲上线,那无疑又会回到人人自危的年代。这才更值得我们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