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残联参加“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会议

29.03.2016  14:36

3月25日上午,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在南昌召开了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会议。省残联作为省普法责任主体单位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法治江西建设的迫切要求,是推进国家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迫切要求,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信仰的迫切要求。要深刻认识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推动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共同来推进普法教育,增强全民的法治信仰,全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会议强调,要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一是要突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法、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广大社会公众的不同要求,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二是要创新普法方式方法,通过加强法治教育培训、积极推进精准普法、全面推进司法执法公开、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普法和加强日常法治宣传教育等,将普法融入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过程,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和执法司法的良好社会效果。三是要建立健全目标责任机制、督导推进机制、考核评价机制,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本地本部门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列入法治江西建设考核的重要方面,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一把手责任制。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是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牵头部门,要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督查作用。各级国家机关是普法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好“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