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多举措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13.07.2015  09:26
  今年以来贵溪市采取多项措施,通过强责任、正风气、抓班子、带队伍、促落实,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各项工作任务,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市社会、经济、文化全面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保障。

  负责先明责。该市按照各部门(单位)的职责分工,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市委常委会主体责任和市纪委常委会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两个责任”的具体内容和范围,提高责任主体的意识,有效促进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认识到位,从而提升抓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对自己所管辖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敢抓敢管,认真负责。着重要求各部门(单位)“一把手”必须对本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领导责任,切实解决好不想抓、不会抓、不敢抓的问题,坚持把责任落实到工作的各个环节上。该市纪检监察机关也进一步明确了监督责任的范围,按照“三转”要求,聚焦中心任务往“监督执纪问责”上转,理清思路,抓好主业,将原来参与的72个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调整为18个,将原先由市监察局牵头主抓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等9项工作移交给了相关职能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履责需尽责。重点是落实“五抓”。一抓导向,选好用好干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不断完善科学的育人选人用人的机制。二抓重点,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重点聚焦“四风”抓整改。对“四风”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和盘点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掉一个。紧盯时间节点,从细节入手,从具体问题抓起,从拒绝节礼腐败到约束舌尖上的浪费,不留死角,抓好落实“八项规定”的责任追究。三抓源头,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强化党风廉政教育与权力规范运行,加强对“一把手”的权力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四抓改革,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支持纪委“三转”,确保纪委的职能回归到监督、检查、问责的本位上。五抓表率,发挥领导干部和班子带头作用。要求别人做到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到,要求别的单位和部门不做的,领导班子带头不做。

  有责就查责。加强检查考核是落实责任制的有效手段,也是督促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制的重要方法。为强化检查考核的有效性,该市在考核方法上做到“三个结合”,将责任主体责任制的执行情况与干部考核相结合、将责任主体负总责的基本要求与具体工作任务相结合、定量与定性要求相结合;在考核内容上确保“三个突出”,突出各责任主体对本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突出体现党政“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表率作用、突出对实际工作的指导;建立“三个配套制度”,全会报告制度,责任主体要将执行责任制的情况分批次向纪委全会报告;评议制度,对责任主体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广泛听取意见,评议结果在适当范围公开;检查制度,对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做到有部署、有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失责必问责。紧紧抓住责任追究这个关键环节,敢于动真格。该市专门出台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的人和事,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做到责任界定清楚,追究档次明析。同时,该市成立多个巡查组,深入各基层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纠正到位,对违反责任制规定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2014年,该市对21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贵溪市纪委  叶平  刘强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