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有奖监护”精神障碍患者经验获全国推广

27.03.2016  08:53

  3月25日,全国公安机关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现场会在赣州举行。会上,来自北京、重庆等地公安机关分享了赣州“有奖监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好经验。

  赣州于2011年推出了“有奖监护”举措,要求每名患者必须落实具体监护人,监护人由其家属或村(居)委会、单位落实专人担任,负责患者日常生活的照料看管。年度内如果患者未发生肇事肇祸行为,由乡镇(街道)给予监护人每年1000元至3000元的奖励。2013年,出台了《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监护实施办法》,全面建立起了“综治牵头组织、部门协同配合、财政全额保障、乡村监督管理、家庭主动参与”的“有奖监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