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文严打走私冷冻肉品 将排查13省冷库

13.07.2015  15:23

  针对走私冻肉事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海关总署、公安部12日发布关于打击走私冷冻肉品维护食品安全的通告,要求各地重点检查2014年以来承储冷冻肉品的来源、数量和销售去向。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北京、天津、辽宁、上海、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云南等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行政区域内所有冷库进行排查,重点检查2014年以来承储冷冻肉品的来源、数量和销售去向。凡发现入出库数量与记录不符的,来源及销售去向不明的,编造、篡改相关记录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

  通告称,相关违法犯罪线索要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并通报所在地海关、公安部门。排查情况要于8月10日前报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各地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对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检查的责任,日常检查频次、检查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近年来,以“过期肉”为代表的冷冻肉品走私已成为不容忽视的公共安全隐患。海关总署数据显示,从今年初至6月23日,全国海关共立案侦办冻品走私犯罪案件141起,查证走私冻品42万吨,同比分别增长1.3倍和2.7倍。从目前查处的情况看,这些走私到国内的冻肉,一部分是境外过期肉,且没有经过检验检疫。

  专家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多年的冻肉品质上会比鲜肉差,但只要冷冻过程中没有发生解冻现象,从外观和口感上很难区别。走私肉运输条件恶劣,不断解冻的过程中容易滋生各种细菌,甚至是开始腐烂又重新冷冻,其卫生安全和食品质量不堪想象。这些来历不明的肉品通过批发市场,进入大排档、餐馆,甚至是正规超市。随着生鲜电商的风生水起,一些网络平台也成为其潜在销售渠道。通过酱油腌制、辣椒调味后,这些肉品有的被制作成袋装熟食,有的演变成餐桌上的“佳肴”,消费者吃起来很难分辨。

  业内人士指出,冻品走私环节多、非法利润高,一批走私团伙从承揽业务、到运输、清关、货物交付都形成了“一条龙服务”,而且在收取中间费用时,采用现金或网络支付,交易记录隐秘,即便高压整治,仍难以查处。

  对此,有专家建议,要有效打击走私冻品的行为,必须加强走私冻品的源头管控,在走私猖獗的边境地区设置严密的监控网络,堵住冻品走私入境的渠道。否则,冻品一旦流入内地,被运上四通八达的交通网后打击难度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