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草案)》

03.08.2018  16:04

2018年7月27日,省政府召开第7次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草案)》,要求按程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认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大制度创新;要以对党、对人民、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强化监管严格考核,发动群众全员参与,确保河长制湖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是省政府2018年立法计划中的地方性法规确保项目。《条例(草案)》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组织体系构架、各级河(湖)长职责及工作要求、河长制湖长制各项工作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