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14家银行明日发售国债 只面向个人投资者

09.10.2014  12:12

    2014年储蓄国债(电子式)第九、十期(以下简称“两期国债”)从10月10日起开始发售,10月19日结束。8日,记者从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获悉,江西有14家银行将发售这两期国债。

    据了解,两期国债全国最大发行总额为300亿元。其中,第九期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为5.00%;第十期期限为5年,票面年利率为5.41%。两期国债均自2014年10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10月10日支付利息。此次只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以百元为起点并按百元的整数倍发售。两期国债为记名国债,可以挂失,可以提前兑取和办理质押贷款,但不可流通转让。江西省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14家机构代销两期国债。(记者黄培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