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领导干部近亲属经商情况要如实报告

26.03.2014  13:29

  中国江西网讯 江南都市报记者陈艳伟报道:3月25日,记者获悉,日前,省纪委监察厅下发认真做好设区市及以下机关单位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近亲属经商要报告

  通知明确,此次专项治理要求国家工作人员要认真组织填报《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国家工作人员特定关系人从业情况登记表》。包括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内的设区市及以下机关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其近亲属、近姻亲,如有经商办企业或从事工程建设的,无论是否存在利益冲突,都应如实向组织报告,并按规定备案留存。

  各地还要在当地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发挥好干部群众的监督作用。省纪委监察厅举报电话:0791—86809915;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掩盖问题漏报瞒报将追责并通报全省

  记者了解到,此次专项治理将实行重点抽查,开展明察暗访。对暗访和抽查发现的问题线索,要认真梳理,线索清楚的,要及时调查核实。对违规违纪问题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并通报曝光。

  省纪委、省监察厅将适时对各设区市、县(市、区)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开展重点抽查,对在填报工作中掩盖问题、漏报瞒报,甚至弄虚作假的,将视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通报全省。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次专项治理负总责,认真审核本单位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负责人的填报情况,并做好公示工作,接受群众监督。

  通知还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对自查自纠工作搞形式、走过场,有问题不报、压案不查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对严重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并视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1 专项治理重点内容

  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或职权影响,插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政府采购、资金管理、资质认定等,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2 专项治理重点对象

  具有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资金拨付等职能的部门及其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尤其是党政领导干部、部门主要负责人。

 

来源: 中国江西网-江南都市报
编辑: 胡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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