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世鹏:留了活口的公车改革如何全面落实

17.07.2014  15:06

  中办、国办今日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公车改革将全面启动。本次公车改革的要点主要有: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将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社会化的方式以及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7月16日央视)

  从1997年广东省开始公车改革试点,到2014年《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出台,整整经历了17年,真可谓是任重道远,来之不易。对于这次公车改革将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的规定,有最新调查显示,88.4%的受访者持支持态度。但是,《指导意见》又规定,省区市厅局正职的主要负责人,县市区乡镇(正职)主要负责人,各地可以根据实际出发,鼓励他们参加车改。确因工作需要,也可以采取实物保障的方式;采取实物保障的不能再领取补贴。这就为全面落实公车改革留了一个“活口”。什么是确因工作需要,实物保障会不会又演变成专人专车?这些都让大家不免心生疑问。

  在这方面,我们是有着诸多经验教训的,比如2011年,我国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地方各级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编制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标准,结合工作需要和当地实际情况确定”,结果各地公务车配备超标、超编现象、公车私用现象一直比较严重,并且常查常有,常清常在,按倒了葫芦瓢起来,以至于有群众感叹“政令不出中南海”。

  公车改革是一场自我革命,在车改过程中,如何做到既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又让既得利益者不强烈反对,就少不了“摸着石头过河”的尝试,但是在摸石头的过程中,有关部门必须及时出台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及时给公车改革戴上制度的嚼子,及时做到认真把关、强化监管、严格问责,确保公车改革能够不变形、不走样、不跑偏的执行下去。

  笔者觉得公务车改革的建章立制应该兼顾如下四个方面:一是要明确各地公车改革的具体责任人,谁起草规定,谁执行实施,谁负责监督都要一一明确,强化责任意识、问责意识。二是要改变以往过于依赖基层自觉的局限性,中央应该深入各地摸底调研,并将调查情况向社会公开,耐心听取群众意见。三是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公务车改革的进展情况,增强了公务车改革工作的透明度,鼓励群众监督,让公车改革在阳光下运行。四是要鼓励群众参与监督,严厉打击公车私用、超标配车、超编配车等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