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创:谁为2.5亿的脆弱买单?
2010年动工改造、2013年10月才全线通车的闽侯旗山大道,不少路段如今却已“满目疮痍”。近日,不少福州市民致电海都热线95060反映,旗山大道东半幅道路刚开通1年多,多处路面已出现裂缝、深坑,颠簸难行。市民质疑,“花2.5亿元建的路,才通车1年多,为何如此脆弱?施工是否存在质量问题?”(7月2日《海峡都市报》)
施工有无质量问题,从“漏洞百出”的路面大致能得出一个基本判断,更为直观的是来自现场的真相之图:旗山大道的一个仅供行人路口,塌陷的深坑已撕破斑马线,这里,恐怕不能把沉重的渣土车当成挡箭牌了吧?更何况,渣土车与“满目疮痍”的路面并非有着扯不断的充要关系。
按理说,道路路面设计有着严格的规范条文,车辆轴载和交通流量当然是必须考究的因素。而按照施工方和管理方的说法,道路变得如此“脆弱”,罪魁祸首非施工用的渣土车和水泥罐车莫属。但这样的说辞显然难以站得住脚,起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可以说明:其一,倘若设计符合了规定,施工质量满足了要求,车辆并未碾压之处为何塌陷?其二,即便是把皮球踢给了重载车辆,对于那些不曾超载、按规行驶的施工车辆来说,既无禁止驶入标志,也没有相关提醒,就算追责也难以追到车主身上吧。退一步说,遍地坑洼、满路裂缝,是管理方本就不曾知晓,还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再谈养护,更是剪不断理还乱。道路损坏不是一天两天,严重程度已至危害行车安全,“特别是在晚上,经常有人骑电动车经过时,被深坑绊倒”。危险如斯,奈何养护管理部门稳坐钓鱼台,执法部门同样袖手旁观。市政中心双手一摊,尽显无奈,所谓的部门联合通力协作往往沦为报告里的华丽字眼。即使是方便工程施工车辆进出,也不该牺牲2.5亿元的代价。此刻,再来回顾建设规划,是不是当初的“懵懂”决策敌不过现今的复杂?
施工者告诉记者,部分先行完工的标段,车辆早已通行。如果这个也能作为建设主体推诿的理由,不仅丢失了道德底线,恐怕连最基本的技术底线也突破。道路完工与竣工是两个概念,道路施工养护有其规定的期限,这些想必施工方了然于胸,大开绿灯放行车辆,这个绿灯到底由谁而开,是到了该查查的时候了。
2.5亿的款项是个不小的数字,1年的时间是个不长的期限,两者的鲜明比对令人痛心疾首。旗山大道受了外伤,伤的却百姓的内心,管理者必须正视问题,拿出举措,该查的查、该修的修、该补的补。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千年古训犹在耳际,抚慰百姓内心之伤需要执政者用心作为,否则,该为2.5亿元脆弱的民意买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