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科员为22人办假病退 收35.7万好处费获刑十年

23.08.2015  02:27

  东城区社保局负责劳动能力鉴定审批的原工作人员刘岩峰,利用职务之便,为22名不符合条件的人办理病退,并收受齐某等人给予的好处35.7万元。记者上午获悉,东城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刘岩峰有期徒刑10年,行贿人齐某和张某因单位行贿罪亦被判刑,北京市金慧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因单位行贿罪,被判罚金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