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

行政征收

行政征收(共7项)     1、水资源费     水利厅

河道砂石资源费和河砂开采权出让费

河道砂石资源费和河砂开采权出让费 征收标准: (一)在赣江南昌市段以下和鄱阳湖采砂按每吨0. 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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