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

广昌“四不”法推进秸秆禁烧
本报讯(记者陈化先)记者从广昌生态环境局获悉,广昌通过压实责任、依法管控、转变观念、宣传教育等举措,让秸秆“不能烧”“不敢烧”“不想烧”“不再烧”的“四不”法深入人心,以此作为该县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成效显著。“十三五”时期,广昌PM2. 中国江西网

海蓝公司污染水源赔300多万
江南都市报讯 全媒体记者张凌报道:1月4日,浮梁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在该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公益诉讼起诉人浮梁县人民检察院与被告浙江海蓝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蓝公司)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并当庭宣判,判决被告海蓝公司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环境功能性损失费用、应急处置费用及检测费、鉴定费共计2853665. 中国江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