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税收保障条例》下月实施 欠税难办不动产证

14.09.2016  15:35

  ■记者 修杰淼/文

  中国江西网讯 《江西省税收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0月1日实施。13日,省政府新闻办、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条例》。根据《条例》规定,下月起,欠税者将被阻止出境,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部门之间涉税信息共享

  《条例》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将11类涉税信息提供给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具体包括注册登记,不动产登记租赁交易,工程项目中标及建筑造价,对外投资及股权变更、技术转让,商演赛事等涉税信息。

  据了解,今年1月,我省省本级综合治税平台上线,到6月底,共采集工商、国土、人社、交通、教育等20个单位45个类别1.19亿条涉税信息。

  欠税不能办不动产登记

  《条例》规定,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司法机关在财税部门履行法定职责过程中,应当依法予以协助。主要包括:不动产登记机关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对不能提供完税凭证、减免税证明的,不得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部门根据税务机关的通知,依法阻止欠缴税款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出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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