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燕:公车改革的决心要靠实践去兑现

17.07.2014  15:05

  据央视报道,中办、国办7月16日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公车改革将全面启动。本次公车改革的要点主要有:将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将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社会化的方式以及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还记得去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其中就提及,我国将推进社会化、市场化公务用车制度,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此次两办发文,即是对此的具体落实。和近年来任何一次不同,这一次公车改革治理的措辞之坚决、措施之明确,而且还规定了时间表,可谓是前所未有。无疑,这是值得公众高兴的。

  媒体在回溯公车改革历程时一再谈到,1994年以来,有10多个省份陆续开展了公车改革。但正如我们所见,各地的改革效果都不够理想。道理很简单,公车改革所涉利益复杂,阻力很大实在正常。地方和部门的各级领导,都是现行公车体制的受益者,改革的阻力可想而知。也正是因此,一些地方和部门启动的局部性车改试点不彻底,深层次问题被回避,难以触及核心问题。

  有识之士早已呼吁,要让局部式的改革,不再继续陷入挫折、反复甚至失败的困境,正确的方式应尽早启动全国统一的改革。此次,两办发文,即是对此问题的正面回应和决心之体现,也标志着局部性车改试点阶段结束,全国统一的公车改革规则终于建立。

  统一的规则建只是第一步。在此背景下,特别有必要总结并反思过往车改的的得失。回顾过往一些地方的车改试点,无一例外都保留了较多的公车。至于一些地方试点的用车补贴,因为公众制约能力有限,往往也被质疑是给公务员变相发福利。相较而言,此次即将启动公车改革,除了副部级以上官员的用车以外,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这样的以一刀切政策,力度和决心表露无遗。

  但不能忘记的是,此次规定措辞虽然严厉,但也并非对过往规则的根本性变革。实际上,按照199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引发的《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明确要求,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按一人一辆配备专车;现职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保证工作用车和相对固定用车。当时,此规定也曾拉开公车改革的序幕,遗憾的是,规定执行情况非但不理想,甚至发展到如今乡镇、街道干部、股长都超配公车。

  实际上,公车改革我们不缺规定,缺的是严格的执行力度和改革的勇气。再大的决心最终也要靠实践去检验和兑现。对于政府机关部门来说,规避公车管理新规定的方法很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即便严格执行规定,未来一般公务用车租用相关租车企业的车,如果预算和监管不力,很有可能出现高价租车,背地回扣和关联腐败。可见,公车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不易,前路其实很艰难。

  要让公车改革看得见摸得着,要避免这些规定成为一阵风,一方面要做到规定所要求的事情都公开透明,其次要卡住预算。让公车有关的开支做到预算编制全程公开,使用过程也接受严格的监督。这其中自然也包括充分调动公众和媒体的作用,让违反公车改革规定的行为,时刻处在阳光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