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在11县(区)试点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工作

12.08.2014  20:38
    8月12日,省教育厅、省编委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在南昌联合召开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布置会。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总督学汤赛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和省教育厅、编委办、财政厅、人社厅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就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进行部署。   据悉,2014年江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将在南昌县、浔阳区、横峰县、金溪县、上高县、新干县、会昌县、珠山区、上栗县、分宜县、月湖区等11个县(区)先行试点。   汤赛南指出,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是加强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教师资源配置的重要举措,是破解城市“择校热”、大班额难题的根本途径,是深化教师人事制度综合改革的难得契机,各地要切实提高对建立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准确把握交流轮岗的政策导向,制定激励保障机制,探索有效的交流方式,坚持积极稳妥推进。他强调,广大中小学校长教师既是交流轮岗的对象,又是交流轮岗工作的主体。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关键环节是要取得校长、教师的理解、认同和支持,要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公正公开,做好校长教师思想发动工作。       汤赛南要求,各地要切实加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统筹组织和管理,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切实抓好工作试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会上,省编委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负责同志分别就交流轮岗有关工作进行了部署,抚州市、南昌县、新干县、会昌县、金溪县教育局分别作了典型交流发言。各设区市教育、编制、财政、人社部门负责同志,11个试点县教育局局长共计7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