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个县区今年试点校长教师交流轮岗 校长轮岗不少于一届

13.08.2014  11:09

  本报讯 (江西日报记者李文亭、杨碧玉 实习生申国奥)作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措施,我省确定南昌县、浔阳区、横峰县、金溪县、上高县、新干县、会昌县、珠山区、上栗县、分宜县、月湖区等11个县区先行试点,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8月12日,我省在南昌召开会议对这项试点工作进行部署。

  省教育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对实施对象、实施范围、实施形式等提出具体要求。在同一所学校任职、任教达10学年以上的校长教师应交流轮岗,校长轮岗不少于一届,教师交流不少于3学年。各县区每年交流轮岗人数要达到应交流轮岗对象的10%左右,其中,每年参与交流的特级教师、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以及各地评选的名师要达到应交流骨干教师的20%左右。今年, 各设区市选择辖区内1个县(市、区)进行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2015年逐步在全省推开,到2020年实现县域内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置的目标。

  据了解,我省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按属地管理原则,在本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之间进行。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各地对教师可先实行小学划学区,初中分片区交流。分区交流以优质学校为龙头,分别联合周边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结对安排。普通教师一般就近进行交流,骨干教师交流以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为主。正职校领导一般在县域内进行轮岗,副职校领导可按行政管理人员进行轮岗,也可按教师进行交流。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城乡之间、校际之间交流轮岗工作机制,逐步扩大交流轮岗范围。

  记者获悉,此前部分县区已在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方面做出了积极尝试。会昌县从省市学科带头人、县级名师、骨干教师、后备干部中优先选派支教教师,然后把县城骨干教师选派到农村学校支教,同时农村学校选派有培养潜力的教师到县城跟班学习。同时,加强支教考核,支教结束前,由受援学校对支教教师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评、聘高一级职称,不得享受支教教师待遇。这样,派下去的教师真正起到带动示范作用,2013年该县选派了41名教师、2014年选派了32名教师,都受到了受援学校的欢迎。

  部分试点县区教育局负责人称,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试点意义重大,但如何提高校长和教师对交流轮岗参与的积极性,还需引起重视。有关专家称,建议对骨干教师下乡交流轮岗给予合理津贴补助。目前,鼓励教师交流轮岗主要靠管理体制创新和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政策优惠,而津贴补助应该明确补助对象和资金来源,对象主要针对城镇交流到农村学校的骨干教师的交通补贴和生活补贴,资金来源如果靠县级财政显然难有保证,建议省级财政设立专项经费予以解决,交流轮岗才能形成制度,并长久坚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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