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优待老年人政策“升级” 不到70岁也有望免费坐公交

16.04.2015  11:44

  本报讯 江南都市报记者廖济堂报道:4月15日,南昌市老龄办等24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南昌市老年人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政务服务、卫生保健、交通出行、商业服务、文体休闲、维权服务等六个方面给老人提供优惠、便利。

  向贫困老年人发放居家养老服务券

  截至去年年底,南昌市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达到了79.76万人,南昌市老龄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的出台有助于南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在政务服务方面,南昌明确要实现80周岁高龄补贴标准自然增长。对贫困老年人(60周岁以上的城乡低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发放居家养老服务券;对政府投资兴建的养老机构,在保障“三无”老年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服务需求的基础上,优先考虑照顾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半失能、优抚对象、失独、高龄老年人入住。

  医院挂号、就诊窗口要设“老年人优先”标志

  在卫生保健方面,南昌首次明确“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可申请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范围”,为解决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医疗事宜提供了政策依据。

  南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在挂号、就诊、收费、取药、住院等窗口设置“老年人优先”标志,在门诊服务台放置轮椅,增设座椅、扶手等专用设备,为老年人,特别是高龄、重病、失能老年人提供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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