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十年车龄以上营运“黄标车”将不得上路

14.10.2015  08:26

记者从南昌市环保部门了解到,南昌将对污染“黄标车”下重拳,全部注销达到国家规定强制报废标准的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黄标车。
从今天(14)起,相关部门将集中通知十年车龄以上营运“黄标车车主”注销登记,对今年内主动将车辆交售给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车主,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手续,将获得补贴。符合条件的半挂牵引车、重型载货车每辆车可获得补贴18000元人民币,中型载货车每辆车可获补贴1300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