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厅长胡汉平在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17.02.2016  19:46

               

                春节刚过,省政府就组织召开全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研究部署我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足见其重要性和必要性。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农业厅作个表态发言。

一、准确理解和把握《实施意见》精神实质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继去年9月出台《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业强省的意见》之后,又于12月出台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系统地提出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及保障措施,旨在打造各级党委、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为农服务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为建设现代农业强省提供强力支撑。

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既是建设现代农业强省的应有之义,也是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全省各级农业部门将充分认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实施意见》提出的“五个坚持”原则,积极策应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实施意见》提出的“四大新型体系”,合力构建为农服务的综合平台;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实施意见》提出的“三项保障”,切实增强农业部门的责任担当,真正把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抓在手中、放在心里、扛在肩上。

二、切实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实施意见》内容丰富、亮点颇多,其中推进农民合作社、打造农业生产服务平台等工作,与我厅职能息息相关。作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一方面,我们将支持供销合作社系统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发展。当前,我省农民合作社数量达到43926家,其中供销合作社系统农民合作社有3090家。今年,我厅将继续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重新评定一批省级示范性农民合作社。在评定过程中,我们将进一步增加供销合作社系统农民合作社的分配指标,引导供销合作社系统农民合作社规范性建设,促进全省农民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另一方面,我们将支持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型合作组织发展。在我厅承担的政府购买公益性服务项目中,将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型合作组织纳入支持范围,并将其提供的农机作业、统防统治、收储加工等服务同等纳入试点范围。

三、积极主动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作为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的一项系统工程,不仅是各级供销合作社的使命担当,也是各级农业部门的应尽职责。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供销社系统的协调配合,一方面在法律和政策框架内,全力支持供销社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一方面与供销社一道,积极争取政策扶持,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共同推进现代农业强省建设。

                总之,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好此次会议精神,切实履行好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应尽职责,勠力同心、真抓实干,为全省五年决战同步全面小康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