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副主任曾文明在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电视 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17.02.2016  19:46

               

                根据中央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今天尹建业副省长亲自主持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我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全省发改系统将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

                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三农”工作大局,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重大举措。特别是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形势下,推进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有利于稳增长、促转型、惠民生,有利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有利于繁荣农村经济、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全省发改系统将牢固树立重视供销合作社就是重视农业、扶持供销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的理念,紧紧围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结合自身职能,在编制重大规划、出台重大政策、实施重大工程等工作中予以大力支持。并根据不同地区实际,进行分类指导和服务,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进一步加大供销合作社项目投入

                近年来,我委通过争取国家发改委中央预算内资金、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和安排省预算内基建投资等方式,支持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企业建设了一批综合物流中心、农资连锁物流配送中心、农产品批发市场、鲜活产品冷库、农产品贮藏保鲜库、食品安全追溯系统等项目,改善了供销合作社农产品物流设施条件,提高了流通效率和经营效益。特别是去年底国家设立专项建设基金以来,我委会同省农发行、省国开行积极支持江西供销(余干)农商大市场一期、上饶中合农产品交易中心等供销系统的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争取到专项建设基金1.6亿元,占全省总规模的三分之一。下一步,我委将结合综合改革试点,继续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企业,建设大型农产品收集市场、批发市场、现代物流中心、仓储设施和生鲜超市等零售终端,以及再生资源利用和循环经济项目,提升供销合作社在农产品流通中的竞争力和服务水平,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可持续发展。

三、切实发挥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优势

                供销合作社扎根农村,面向农民,是服务“三农”的重要载体。我委积极支持供销合作社充分发挥服务“三农”的独特优势。2005年以来,我委会同省财政厅支持供销合作社所属企业发挥主力军作用,参与省级化肥商业淡季储备工作,年均安排供销社所属化肥企业承担化肥储备规模8万吨,占全省储备总额的80%以上。今后,我委将在农产品和农资市场调控中,进一步发挥供销合作社的网络优势、系统优势、技术优势和管理优势,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调控工作,并配合供销合作社培育大型农产品和农资生产流通企业集团。

四、大力支持供销合作社引领农村“三次产业”融合

                供销合作社“一头在农村、一头在城镇”,是覆盖最广泛、体系最完整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重要纽带。我委作为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高度重视供销社在推进农村服务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和龙头企业认定、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全省服务业“双百”工程(即培育100个服务业知名品牌、100名服务业领军人才)等工作中重点向供销系统倾斜,充分发挥好供销合作社在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支持供销合作社建立健全与农民的合理利益分配机制、提供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持供销合作社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推动农资销售与技术服务的有机结合;加强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推进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稳步开展合作金融服务,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总之,我委将认真落实好此次会议和尹建业副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和政策扶持,为扎实推进我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