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严肃查处12名违反政治纪律的党员干部

26.08.2017  00:01
  “违反政治纪律,说一些有失党员领导干部身份的话。”近日,抚州市资溪县纪委对鹤城镇原党委书记乔志平违反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一案发出通报。

  2017年1月8日,互联网上多家媒体播出一则乔志平称“政府也有违法的时候;政府就不可能不会做错事,也不可能不违法。”资溪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长吴剑面对群众说,“一句话,说到底还是权大于法。”的视频在网上炸开了锅,资溪县群众议论纷纷。

  “如此不讲政治。”抚州市纪委立即介入调查。

  原来视频是资溪县鹤城镇一位被拆迁户因纠纷曾找乔志平、吴剑诉访,双方沟通时暗自拍下并传至网上的。因还有其他违纪行为。乔志平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组织上免去其党委书记职务;吴剑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撤销其执法监察大队长职务。

  在抚州,违反政治纪律的不只是乔志平、吴剑,2016年以来,该市就紧抓政治纪律不放松,在宗教信仰、发表言论、纪律审查等过程中始终做到讲政治、守规矩。截止目前,该市共对违反政治纪律的1名县处级干部、5名科级干部、6名一般党员干部进行了严肃处理。

  为掌握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的情况,该市纪委加强与政法、宣传、文化、宗教、网信等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对那些组织、参加迷信活动的党员干部或是在网站、媒体等公众场合随意发表不当言论的党员干部第一时间介入处理,并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个人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

  “农村或者是无职务的党员干部,他们主要是思想上不够重视,组织或参加迷信活动的较多。”该市纪委一位负责纪律审查工作的同志介绍,全市已对4名组织或参加迷信活动的党员干部给予了不同程度的纪律处分。

  “对抗组织审查,指示下属销毁证据,串供。”今年2月,金溪县纪委对秀谷镇派出所所长徐日光案的审理指出,违反生活纪律在纪律审查过程中仍不如实向组织交待问题,反而组织警员意图销毁证据,违反了政治纪律,加之还有其他违纪行为,徐日光被开除党籍。

  据统计,2016年以来,抚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对对抗组织审查的6名党员干部进行了严肃处理。该市纪委纪律审查一室负责人赵四鸣表示,“存有侥幸心理,对抗组织审查是一些党员干部在纪律审查时的惯用手段,殊不知早已违反了政治纪律。

  “守好政治纪律就是守好政治生命线,不守政治纪律,不讲政治规矩,离违纪可能就不远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那些违反政治纪律的人和事,动辄则咎,绝不手软。”抚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海滨在四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上斩钉截铁地说。(抚州市纪委 杨荣生  李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