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第一食堂被授予“2017年度洁厨亮灶省级示范单位”

10.04.2018  00:48

(通讯员 苏腾伟)据《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授予2017年度洁厨亮灶省级示范单位的通知》文件,我院第一食堂被授予“2017年度洁厨亮灶省级示范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洁厨亮灶,治理餐桌污染”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洁厨亮灶”工作在我校的开展,我校根据文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安排,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有计划、有步骤推进“洁厨亮灶”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2018年3月,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南昌市湾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成检查小组,从管理、卫生、原材料的采购、加工到售卖对我院第一食堂进行“洁厨亮灶”食品卫生安全全方位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各项指标都达到了相关要求。

我院将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安全意识、提高服务档次、主动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为广大师生提供更优质安全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