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将逐步建立市县乡土地流转中心 壮大农业龙头企业

11.02.2014  12:50

  中国江西网南昌讯 记者秦谦报道:去年,江西粮食生产实现“十连丰”,农民增收实现“十连快”。尽管如此,总体上农业依然是我省经济发展的“短腿”,农村依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为进一步解决农业农村存在的不足,今年1月17日,我省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升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江西由传统农业大省向现代农业强省转变。新的强农富农新政,包括哪些举措?将产生什么深远影响?省委农工部农村处副处长黄承锋对此进行了解读。

  壮大农业龙头企业

  黄承锋表示,《意见》强调了要推动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完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抓好镇村联动建设发展、加快农村生态建设等内容,富有江西特色。与之前相关政策具有连续性,可操作性强。

  提高涉农贷款比例

  黄承锋认为,从《意见》的规定看,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稳定及提高粮食生产,注重质量与效益。发展农民合作社,积极发展家庭农场,扶持发展专业大户,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培养造就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办人。逐步建立市、县、乡三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构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有序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对于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等举措,积极探索、先易后难、稳步推进。

  此外,黄承锋称,该《意见》突出财政、金融支持农业发展。加快金融制度创新,不断提高涉农贷款比例。鼓励和支持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增强金融支农服务功能,培育和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支持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服务“三农”的县域中小型银行和金融租赁公司。培育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推动社区性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

 

来源: 中国江西网-信息日报
编辑: 袁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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