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积极开展国家首个“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

05.12.2014  23:15

 

 

民警代表面对宪法庄严宣誓

 

法制宣传活动现场

 

向现场群众讲解法律知识

 

2014年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引导群众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推进法治南康建设,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在文化艺术中心门前广场举办“2014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咨询活动。

分局民警准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普法材料等为主要内容印制的宣传单和便民服务手册,向过往群众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基本常识,讲解了《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和义务。并且以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讲解和摆放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面向基层、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接受法制咨询。本次活动共解答群众咨询120余次,摆放展板4块,悬挂横幅2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8000余份。

与此同时,纷纷呢局各所社区民警深入辖区中小学开展首个“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向学生发放宪法手册及普法材料等形式,深入推进“六五”普法,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学生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本次活动共发放宪法手册和相关普法材料4000余份,吸引了众多学生的围观学习。通过此次活动,增强了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学生们纷纷表示会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