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心愿”征集表

11.05.2015  12:44
 

赣直团字[2015]4号

 

 

省直各单位团组织:

近日,团省委决定,在全省各级团组织开展“团青心连心点亮微心愿”活动,并印发了《实施方案》(附后)。省直各单位团组织要把开展此项活动,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切入点,作为推进服务型团组织建设的重要载体,按照团省委统一部署和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团组织分别于“六·一”前、少先队建队日(10月13日)前和春节前,分三次与本单位“连心点”和报到社区进行对接,做好“微心愿” 征集、甄选等工作,并动员组织本单位团员青年积极认领、帮助实现。

2、各单位团组织在开展活动过程中,要坚持“立足实际,力所能及”的原则,既动员团员青年积极奉献热情和爱心,又要考虑团员青年的实际情况,坚持自觉自愿的原则。同时,可以采取支部认领、多名团员青年联合认领等多种方式进行,力求有效、实用。

3、各单位团组织要在每个时间节点前,认真填报《“微心愿”工作统计表》(附件4),并简要汇总开展活动的情况(包括主要做法、活动覆盖面、活动成效、相关图片支撑材料和1-2个典型案例),一并报送至省直团工委(邮 箱: [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791-86242875)。

 

共青团江西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5年5月8日

 

 

 

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青年安全生产

示范岗创建活动的通知

 

省直各单位团组织:

   近日,团省委、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联合开展2015年度江西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省直各单位特别是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开展创建活动,激励引导广大青年职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参与安全生产管理,为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主题

岗位示范兴赣鄱  青春建功中国梦——青安岗在行动

二、创建对象

企事业单位一线生产车间、班组等基层安全生产单位

三、创建标准

1.团的基层组织健全,团的工作活跃,党政负责人高度重视和支持团的工作。

2.35周岁(含)以下青年占职工人数的60%以上,创建单位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生产现场管理规范,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发生;岗位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在同类岗位中领先;在出色完成生产任务的前提下,2年内生产安全事故为零。

4.职工能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和作业标准,具有较强的安全生产意识、较高的安全生产技能和较好的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

5.积极开展富有成效的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规划、细化的创建标准、有力的创建措施和有形的创建载体,创造了便于借鉴和推广的典型经验。

四、创建内容

1.突出创建主题,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创建集体要围绕“岗位示范兴赣鄱  青春建功中国梦——青安岗在行动”创建主题,创新活动形式和活动内容,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大力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青年职工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民族共同理想,与时代发展同心同向同行。

2.注重岗位实践,提升安全生产技能水平。创建集体要积极开展“岗位示范兴赣鄱  青春建功中国梦——青安岗在行动”主题团日活动、安全竞赛、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活动,着力提升青年职工安全生产技能水平,引导他们立足岗位,学技成才、结合企业实际和岗位特点,鼓励和引导青年职工发挥首创精神,广泛开展合理化建议征集,协助企业创新和改进不符合标准的安全管理制度、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促进企业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3.规范管理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常抓不懈、务实从严。创建集体要制定岗位创建方案、创建目标、创建措施和创建考核评价标准。明确青年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活动要有计划、有内容、有保障,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创建活动要记载详实,工作台帐清晰规范,确保活动有实效。

各创建集体要结合上述要求,在今年6月“安全生产月”期间,集中开展“岗位示范兴赣鄱  青春建功中国梦——青安岗在行动”“五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主题团日活动、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活动、开展一次安全技能岗位练兵活动、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五小”攻关活动。

五、创建流程

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创建”的方式。各级团组织和安全监管部门要科学制定创建标准,积极开展创建活动,严格开展创建考核,对表现突出的创建集体可认定为本级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获本级“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称号1年以上的青年集体,方可参与上一级创建。

六、有关要求

1. 务必高度重视。希望各级团组织特别是企事业单位团组织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以及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

2. 严格考核标准。要突出创建主题,完善创建标准,细化创建内容,规范创建流程,严格开展创建考核工作。

3.营造宣传氛围。要加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先进经验先进事迹的宣传推广工作,以点带面,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全方位加强。

4.加强信息报送。要根据创建考核情况,于2015年第四季度,择优报送2015年度表现突出的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集体(上报具体时间、创建工作考核表另行下发)。

邮  箱:[email protected]

电  话:0791-86242875

 

 

 

                   省直团工委

                  2015年5月8日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各级团组织开展“团青心连心 点亮微心愿”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各单位、省属各高校、各省直管试点县(市)团委:

为贯彻省委关于开展“连心”工程的最新指示,落实全团关于“团干部如何健康成长”大讨论的工作要求,切实推进服务型团组织建设,经团省委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团青心连心 点亮微心愿”活动,现将《关于在全省各级团组织开展“团青心连心 点亮微心愿”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联 系 人:团省委机关党委闫思遥

联系电话:0791-86289689,13870893616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关于在全省各级团组织开展“团青心连心 点亮微心愿”活动的实施方案

2.“微心愿”征集表

3.“微心愿”认领表

4.“微心愿”工作统计表

            共青团江西省委员会

               2015年4月29日

附件1:

关于在全省各级团组织开展

团青心连心 点亮微心愿”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省委关于开展“连心”工程的最新指示,落实全团关于“团干部如何健康成长”大讨论的工作要求,切实推进服务型团组织建设,经团省委研究,决定动员全省各级团组织共同开展“团青心连心 点亮微心愿”行动,切实帮助城乡困难青少年解决生活、工作、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鼓励青少年播种梦想、点燃梦想,让青少年敢于有梦、勇于追梦、勤于圆梦,实实在在地帮助他们实现“微心愿”。现就此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宗旨

团青心连心 点亮微心愿”行动旨在以帮助弱势青少年实现“微心愿”为出发点,按照“立足实际,力所能及”的原则,由各级团组织带头,整合社会资源,凝聚社会力量,共同搭建起团组织与社会爱心人士的合作平台,呼吁更多的社会爱心人士成为“圆梦使者”,动员他们奉献热情、奉献爱心、帮助弱势青少年们实现愿望、放飞梦想,让他们在成长的关键时期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和关爱,增强自信心和进取心,激发孩子们心中的理想梦、科学梦、创造梦、报国梦。

 

二、   活动主题

团青心连心  点亮微心愿

三、   活动时间

活动共分为三个时间节点进行:第一次在“六·一”前后;第二次在少先队建队日前后(10月13日);第三次在春节前后。

四、   征集对象

微心愿”按照“立足实际,力所能及”的原则,对于“连心点”和报到社区困难群众提出的创业培训、情感健康、生活物质、学习用品等现实要求,各单位帮助他们有效实现个人心愿。尤其要面向城乡经济困难家庭青少年、农村留守儿童、城市流动儿童、进城务工青年、寒假留校困难大学生、特殊残障青少年以及不良行为、闲散青少年等重点青少年群体。

五、   活动流程

1. 征集“微心愿

微心愿”的宣传征集由“连心点”和报到社区团组织负责,征集方式分为上门征询、网络征询、座谈征询、定向征询等四种方式。

2. 甄选“微心愿

微心愿”征集后,“连心点”和报到社区团组织进行分类整理,甄选出合情、合理、可行、有意义的“微心愿”(原则上每个“微心愿”的帮助金额不超过400元),提供给“连心点”单位和报到社区单位团组织,由其协调认领。

3. 公示“微心愿

通过团属宣传网站、新媒体平台发布认领信息,引导社会公众关注和参与本次活动,号召广大党团干部、社会青年组织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进行“微心愿”认领。

4. 认领“微心愿

微心愿”主要采取网络认领的形式,认领者通过网络下载《“微心愿”认领表》,并认真填写,填写完成后由设区市团委进行汇总。各地要对每一个“微心愿”实行全程跟踪、动态管控、认领销号的方式,尽量确保每一个“微心愿”都能得到实现。

5. 圆梦“微心愿

各地要对“微心愿”进行统一统筹,按照“属地收集、属地管理、属地对接、属地反馈”的原则,分3个时间节点,配合“微心愿”认领人完成“圆梦行动”,同时及时组织“微心愿”受益人,及时向认领人写一封感恩信、寄一张答谢卡。

六、工作机制

工作量化上,团省委分三次,对全省“微心愿”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统计,并适时进行通报;工作区域上,“微心愿”工作分“连心点”、报到社区和非“连心点”、报到社区进行推动;工作统筹上,分省级和市级两个层级统筹落实。

1 连心点”和报到社区 :各设区市要广泛动员当地各级团组织和社会力量,立足本地区“连心点”和报到社区,全年甄选100个“微心愿”,由“连心”单位和报到社区单位团组织自行招募认领人,对接落实。

2 非“连心点”和报到社区 :以地市为单位,在本地征集、对接和落实一批“微心愿”的基础上,各地市分三次,各甄选若干个“微心愿”,于每个时间节点前将名单报送至团省委,由团省委统筹分类,协调省直属各单位团委、省属各高校团委,同时大力整合社会资源和依托青年社会组织,对接落实。

七、有关要求

1 强化工作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各级团组织要把此项活动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切入点,强化工作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积极指导协助配合做好心愿征集活动。

2 .加大宣传力度,准确掌握需求。 各级团组织要深入“连心点”和报到社区,走进弱势青少年群体中,详细了解和掌握其现实需求,根据不同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同时要充分发挥社会化工作优势和团属新闻宣传阵地作用,大力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和取得成效,不断扩大活动的影响力,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青少年的良好舆论氛围。发动单位、组织和个人认领孩子们的心愿,对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好经验要及时对外宣传。

3 .量化工作方案,突出工作实效。 要量化工作方案,征集心愿不要追求物质奢华,杜绝“高、大、上”,谨防“假、空、虚”现象,力求有效、实用。能实现的要尽快对接实现,不能立即实现或属于抽象可能的心愿,要进行“微心愿”转换。

各地要尽快根据文件要求,于每个时间节点前将送活动总结(主要包括活动开展的《“微心愿”工作统计表》、主要做法、活动覆盖面、活动成效以及相关图片支撑材料等)和3-5个典型案例,报送至团省委机关党委。

 

附件2:“微心愿”征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