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三周年赣南交出“幸福账单”

29.06.2015  13:12

新华网南昌6月28日电 2012年6月28日,被赣南人民誉为“幸福宝典”的《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三年后,赣南交出了一份“幸福账单”。

三年情系百姓 民生持续改善

群众的幸福感,是时代变迁的“晴雨表”,是民心向背的“风向标”。

如今,住在兴国县铭恩新村两层别墅式的新房内,村民胡世瑞感慨万千,“建四次房倒四次房,今天终于住进新楼房。”

2012年,老胡所在的兴国县埠头乡决定选址再造一座新村,作为土坯房改造户安置点,集中安置309户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户。

老百姓的生产生活状况,是最直观的“时代视窗”,反映着时代变迁。

三年前,赣南民生欠账难以想像,不少人还住着摇摇欲坠的土坯房,喝着浑浊的山塘水,用不上电,艰辛的日子与这个时代实不相称。

若干意见》出台实施三年来,赣南坚持民生为本,将国家扶持资源用在刀刃上,不建高楼大厦、不造大广场,以解决突出民生问题为振兴发展首要任务,让党中央的关怀温暖赣南的村村寨寨、家家户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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