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跨越发展 民生持续改善——《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三周年综述

29.06.2015  00:20

  新华网南昌6月28日电 题:经济跨越发展 民生持续改善——《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三周年综述

  新华社记者

  2012年6月28日,被赣南人民誉为“幸福宝典”的《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三年后,赣南交出了一份“幸福账单”。

    三年情系百姓 民生持续改善

  群众的幸福感,是时代变迁的“晴雨表”,是民心向背的“风向标”。

  如今,住在兴国县铭恩新村两层别墅式的新房内,村民胡世瑞感慨万千,“建四次房倒四次房,今天终于住进新楼房。

  2012年,老胡所在的兴国县埠头乡决定选址再造一座新村,作为土坯房改造户安置点,集中安置309户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户。

  老百姓的生产生活状况,是最直观的“时代视窗”,反映着时代变迁。

  三年前,赣南民生欠账难以想像,不少人还住着摇摇欲坠的土坯房,喝着浑浊的山塘水,用不上电,艰辛的日子与这个时代实不相称。

  《若干意见》出台实施三年来,赣南坚持民生为本,将国家扶持资源用在刀刃上,不建高楼大厦、不造大广场,以解决突出民生问题为振兴发展首要任务,让党中央的关怀温暖赣南的村村寨寨、家家户户。

赣南新貌(资料图)

  2012年以来,赣州市整合投入民生类财政资金达800亿元,民生类支出占财政总支出近六成,年均增幅达23%。

  ——仅今年市县两级就筹集精准扶贫资金52.01亿元,全面推开扶贫结对帮扶;

  ——改造69.5万户农村危旧土坯房,解决278.4万农村人口安全饮水问题;

  ——改造7900公里农村公路,完成41.39万户低电压治理,解决7.6万户山区群众用不上电、18.65万户农民看电视难问题。